来源:潇湘晨报
2023-04-27 11:23:33
(资料图片)
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26日作出行政处罚,宁波禄捷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因擅自改装,被罚款5000元。
行政处罚内容显示,主要违法事实如下:
2023年4月19日11时9分,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余杭区235国道与彭凤线路口巡查时,发现车号为浙B2C758/浙B01L1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,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经检查相关证件,并对该车驾驶员柴保举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:该车驾驶员柴保举驾驶浙B2C758/浙B01L1挂牵引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三十条,其行为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。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: 宁波禄捷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。
潇湘晨报综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