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零就业家庭是指城市家庭中,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、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,且无经营性、投资性收入的家庭。

2、根据《就业促进法》第56条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,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,开发就业岗位,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。

3、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,可以向住所地街道、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。

4、街道、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,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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